农村居民和低收入农户是共同富裕的底色和底板。擦亮共同富裕的底色、提升共同富裕的底板,既要锦上添花又要雪中送炭,坚持在发展的基础上做好统筹,坚持释放要素动能与强化兜底保障并重。
改革开放以来,浙江全面贯彻党中央的战略方针,在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,把消灭贫困、推进共同富裕作为重中之重,走出了一条富有浙江特色的城乡统筹发展之路,成为全国省区农村居民收入最高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呈现增幅快于城镇居民、快于GDP的特征,城乡收入比缩小到2以内,但地区间差距依然明显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快于同期农村居民,但收入比仍然不平衡。转移性收入占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较高,低收入农户增收对财政转移性收入的依赖程度不断扩大。
经调查发现,制约农村居民增收的要素主要体现在:资源变资金、资产和资本的能力制约了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加。一、二、三产业融合深度有限,制约了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的增加。低收入农户的兜底保障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。
根据上述现状和农村居民增收的制约要素,浙江财经大学共同富裕政策评价中心通过对“26+3”县低收入农户调查,结合现有统计资料,提出了释放要素动能,强化兜底保障,加快实现共同富裕的建议。
一是构建致力于乡村现代化、生态资源开发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,释放集体经济组织动能。借鉴“日韩台”模式,联合单家独户的分散农户构建具有地缘特征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,开展生态文明的一体化建设显得更为重要。
二是以资本深化提高乡村生态资源的增值潜力,释放绿水青山的转化动能。坚持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,有机整合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,以资源资本化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。
三是以市民下乡、大学生回乡、乡贤返乡等人流回乡政策带动产业兴乡,释放城乡融合发展动能。吸引精英人才下乡创业,发展壮大农民企业家队伍,实现城镇化和逆城镇化相得益彰、相辅相成。
四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,强化对低收入农户的兜底保障。加强在低收入农户返贫监测、返贫阻断、主动增收方面的机制建设。